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无公害平菇的质量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鲜平菇,包括糙皮侧耳(Pleurotusostreatus)、美味侧耳(Pleur otussapidus)、白黄侧耳(Pleurotuscornucopiae)、佛罗里达侧耳(Pleurot usflorida)、凤尾菇(Pleurotuspulmonarius) 等5种。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 (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5009.11—1996食品中总砷的测定方法
GB/T5009.12—1996食品中铅的测定方法
GB/T5009.15—1996食品中镉的测定方法
GB/T5009.17—1996食品中总汞的测定方法
GB/T5009.20—1996食品中有机磷农药残留量的测定方法
GB/T5009.38—1996蔬菜、水果卫生标准的分析方法
GB9687食品包装用聚乙烯成型品卫生标准
GB9688食品包装用聚丙烯成型品卫生标准
GB/T12530—1990食用菌取样方法
GB/T12531—1990食用菌水分测定
3要求
3.1感官要求
应符合表1规定。
3.2卫生指标
应符合表2规定。
4试验方法
4.1感官要求的检验
4.1.1肉眼观察外观、霉烂菇和虫孔数。
4.1.2鼻嗅气味。
4.1.3触摸感觉手感。
4.1.4水分按GB/T1253l一1990规定执行。
4.2卫生指标的检验
4.2.1砷按GB/T5009.11—1996规定执行。
4.2.2铅按GB/T5009.12—1996规定执行。
4.2.3汞按GB/T5009.17—1996规定执行。
4.2.4镉按GB/T5009.15—1996规定执行。
4.2.5多菌灵按GB/T5009.38—1996中4.7规定执行。
4.2.6敌敌畏按GB/T5009.20—1996中规定执行。
5检验规则
5.1检验分类
5.1.1型式检验
型式检验是对产品进行全面考核,即对本标准规定的全部要求进行检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进行型式检验:
a)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或行业主管部门提出型式检验要求;
b)前后两次抽样检验结果差异较大;
c)因为人为或自然因素使生产环境发生较大变化。
5.1.2交收检验
每批产品交收前,生产者应进行交收检验。交收检验内容包括感官、标志和包装。检验合格后并附合格证方可交收。
5.2组批规则同一产地、同时采收的平菇作为一个检验批次。
5.3抽样方法
5.3.1按GB/T12530规定执行。
5.3.2报验单填写的项目应与货物相符,凡与货物不符,包装容器严重损坏者,应由交货单位重新整理后再行抽样。
5.4包装检验按第7章的规定执行。
5.5判定规则
感官指标和卫生指标有一项不能达到要求的,即判该批次产品不合格。
6标志
包装上的标志和标签应标明产品名称、生产者、产地、净含量和采收日期等,字迹应清晰、完整、准确。
7包装、运输和储存
7.1包装
7.1.1外包装(箱、筐)应牢固、干燥、清洁、无异味、无毒,便于装卸、仓储和运输。内包装材料卫生指标应符合GB9687或GB9688规定。
7.1.2每批报验的平菇其包装规格、单位净含量应一致。
7.1.3包装检验规则:逐件称量抽取的样品,每件的净含量不应低于包装标识的净含量。
7.2运输7.2.1运输时应轻装、轻卸,避免机械损伤。
7.2.2运输工具要清洁、卫生、无污染物、无杂物。
7.2.3防日晒、防雨淋,不可裸露运输。
7.2.4不得与有毒有害物品、鲜活动物混装混运。
7.2.5应在低温条件下运输,以保持产品的良好品质。
7.3储存储存时菇体间不应挤压,要松散包装,透气良好,严防菌丝萌生和菇体腐烂,储藏室气温1℃~4 ℃。